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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鼓励公共机构投保“公众责任险”
稿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 2009-09-07 09:54:45

  浙江日报讯 不久前,宁波市鄞州区应女士在一家酒店就餐时不慎摔伤,花去医药费共45000多元。因为酒店投保了公众责任险,向消费者支付的赔偿最终由保险公司买单。最近一个多月来,宁波市的菜场、酒店及超市等公共场所投保公众责任险的热情高涨,已有120多家投保。

  因菜场等公共场所地面湿滑、设施不当等原因导致消费者意外摔伤的事,近年来屡有发生。据宁波市海曙区消保委统计,2008年1月至今仅在该区的菜场、酒店等处发生的消费者意外伤害事件就有62起,摔成骨折的有16起。这种意外,由于很难界定公共场所一方应承担的责任而难以调解,时常会闹到法院。

  能不能让消费者多一份安全保障呢?今年上半年,该区消保委到一些菜市场征求意见,许多业主对投保公众责任险产生了兴趣。7月2日,海曙中心菜市场与宁波平安保险公司签订了宁波市首份菜市场公众责任险保单。保单约定,消费者去投保的菜市场买菜,若遇上摔伤等意外事故,本应由菜市场进行赔偿的,可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故意打架斗殴等情形造成的伤害不在赔付之列。市场方每年支付5500元保费,一年内如发生消费者意外伤害事件,市场方可累计从保险公司获得50万元的赔付,每人每次最高赔偿10万元。

  日前,宁波第二百货商店、顺旺基连锁快餐店等越来越多的公共场所投保了公众责任险。省消保委认为,宁波的做法为从源头上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并准备将这种模式在全省推广。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