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入住酒店房间要在中午12点前退房,这是一条执行多年的规矩,也是“国际惯例”。不过,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最新公布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2009年8月修订版),已经删去了“12点退房,超过12点加收半天房费,超过18点加收1天房费”的规定。取而代之的第三章第十条为:“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这意味着,“12点退房”将不再成为行规。
然而,记者就此新规在宁波各宾馆饭店中做了一番调查后发现,宁波大部分酒店目前仍坚持“12点退房”的规定,只有部分酒店对网络预订及会员客人选择性地延时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