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小周(化名)才15岁,初中没毕业就辍学了,早早地交了一个21岁的男朋友,还跟着他来到宁波,最终走上了贩毒的道路。昨天下午,象山县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她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家庭破碎辍学外出
小周出生于1994年,来自湖南安化。一个15岁少女为何会走上贩毒之路?昨天,小周向记者哭诉了她的人生,她说自己最渴望父母的关爱。
小周2岁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不久,母亲改嫁,她留在父亲家。父亲长年在外打工,年幼的小周就跟着爷爷奶奶生活。
父母的离异给小周留下了很大的阴影,长期在外地打工的父亲很少关心她,改嫁的母亲也没有再给她母爱。
对父母关爱的渴望和在学校产生的自卑感使小周产生了极强的逆反心理,初中没毕业,她就辍学了,成天在外面游荡,结识了很多社会上的人。
“同命”男友害了她
去年底,她认识了一个21岁的小伙子谭某。谭某自小母亲去世,父亲对他很少管教,相似的身世让他们有很多共同语言,关系逐渐升温。
今年初,谭某来到宁波,在象山打工。不久,小周辗转打听到谭某的消息,便立即赶来象山,想和谭某一起打工。很快,他们确立了恋爱关系。
不过,由于年龄太小,又没有学历和手艺,小周到象山后,一直找不到工作。后来,小周知道谭某也一直没有工作,并且染上了毒瘾,同时还在贩毒。
在谭某劝说下,小周也开始尝试贩毒赚钱。从今年2月开始的短短一个月里,小周先后贩卖毒品3次,共得款500余元。
今年3月,小周在一家娱乐场所贩毒时,被警方当场抓获。不久,小周的男友谭某等同案犯也相继落网。
“法律家长”给她爱
根据有关规定,未成年人案件要有家长到庭。小周的父亲表示,他在广东,经济困难,工作不能丢,开庭时难以到庭。为此,法官专门邀请了象山县关工委主任陈斌祥以“合适成年人”的身份做小周的“法律家长”。
昨天下午,象山法院以圆桌审判的方式对小周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法律家长”陈斌祥以小周的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参加了庭审。法院认为小周的行为构成了贩卖毒品罪,鉴于其是未成年人,有悔罪表现,依法减轻处罚,最终判处她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官介绍说,采用了圆桌审判的方式,如同一个小型会议,审判的过程就像上课,减少审判对其内心的压力,让小周在一个良好的氛围下接受教育,认识自己的错误。
东南商报记者 林华奇 通讯员 刘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