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在短短4个月内,竟然两次醉酒驾驶,温岭籍小老板许某总算尝到了苦果:不仅要被处以最高30天的拘留和5000元的罚款,还要吊销驾驶证并在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
市交警支队秩序处处长杨国胜说,一年内两次醉驾被吊销驾驶证,这在我市还是第一例。
前天晚上8点左右,市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民警在天童北路永达路口设卡检查时,一辆牌号为浙JJK447的福特蒙迪欧轿车开来,驾驶员许某满身酒气。执勤民警当即对他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显示107mg/100ml,已经超过了80mg/100ml的醉酒驾驶标准。
民警要求许某出示驾驶证,对方一会儿说还在换证,一会儿又说放在老家忘记带了。
民警当场利用移动警务通上网查询,结果发现许某在今年4月29日因醉酒驾车已被东钱湖交警大队查扣,迄今未去进行违法处理。
许某这才承认,自己因醉酒驾车被东钱湖交警大队暂扣了驾驶证。
许某解释说,虽然东钱湖交警大队已经两次通知他去接受违法处罚,但由于工作忙及经常要回老家,所以一直未去接受处罚。
许某是温岭人,今年36岁,是个做建筑工程的小老板。据他介绍,当天晚上,他和四五个朋友在姜山一小饭店共喝下了一箱啤酒。他原来一直有驾驶员为自己开车的,但当晚驾驶员刚好有事没来,而他又觉得自己没有喝醉,就驾车上路了,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获。
当晚,许某因醉酒驾驶被交警送进了拘留所。
由于许某两次醉酒驾驶机动车,且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车,因此将面临两次醉酒驾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合并处罚,吊销其驾驶证并在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他也将成为我市因一年内两次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第一人。
当得知自己是宁波查获的“二次醉驾”第一人时,许某很是尴尬,直言“这个头开得很不光彩”。
东南商报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王兆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