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市质监局近日公布今年饮用水清泉行动抽查结果,被抽检的瓶(桶)装饮用水实物合格率为89.8%,与去年相比略有提高。不合格原因主要为菌落总数超标,同时发现个别批次产品的溴酸盐指标超出规定范围。质监部门近日还对饮用水生产企业的生产情况进行了夜间突击检查,发现个别企业存在偷工减料和不严格按规范执行的现象。两次行动共检查饮用水生产企业132家次,查处问题企业32家(包括标签不合格),其中有10余家问题企业上了黑名单。
质监部门表示,7、8月份为饮用水生产和销售旺季,一些企业为盲目追求产量,采用手工灌装;有的企业车间环境条件差,杀菌消毒工作不到位;还有的企业采用劣质瓶盖,导致水瓶(桶)密封不严实。据了解,行动期间质监部门在全市抽查了90家饮用水企业的产品质量,其中海曙、象山两地瓶(桶)装饮用水的抽检合格率均为100%。
抽查发现,宁海县圣万泉饮品有限公司、余姚市城区雁湖山泉厂、宁波氧森饮品有限公司、镇海九龙湖香山泉饮用水厂、镇海大蓬山山泉水厂等企业生产的天然水溴酸盐指标超出规定范围。据专家介绍,国家规定溴酸盐浓度应低于0.01毫克/升,超出这一范围有可能会使育龄妇女、免疫力低下群体以及年迈人群出现恶心、呕吐等症状。
夜间突击检查也发现个别企业存在着偷工减料和不严格按规范执行的现象。如奉化市长龙矿泉水有限公司所使用的清洗消毒液浓度不足,奉化市莼湖镇金娥泉水厂未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特别是上虞市康乐医疗保健品实业有限公司慈溪桥南饮用水厂,在饮用水生产过程中没有开启杀菌消毒装置,采用人工直接灌装,执法人员当场封存了其生产的50桶饮用水。据了解,该饮用水厂已是多次“犯案”,质监部门将对其作出严肃处理。
此外,镇海龙源泉水厂、镇海凤凰湖饮用水有限公司、奉化近天堂矿泉水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的饮用水在省级监督抽查中连续两次不合格。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质监部门近期将对问题企业进行专项培训,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宁波日报记者 周骥 通讯员 吴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