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太平洋人寿保险宁波市分公司所属的9个支公司将全部停售50个保险产品。事实上,随着10月1日新《保险法》实施时间的临近,最近一段时间,甬城各大保险公司都在忙着调整产品结构,修改保险合同。
多款寿险产品停售
“此次总公司在全国总共有62个寿险停售,涉及宁波市场的一共有50个。”昨天,太保寿险宁波市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告诉晚报记者。
记者在一份“停办产品清单”中发现,50个停售产品中有14个产品属于个险营销,其他产品均为团体直销和银保渠道,除了为数不多的分红险外,更多的是普通的寿险产品。
记者注意到,这些停售产品中不乏太保寿险宁波分公司的主打产品,如“小康之家幸福一生两全保险”、“老来福终身寿险”等都是之前销量不错的保险产品。
而就在几天前,寿险业老大中国人寿宁波市分公司也宣布将在9月底前停售其明星产品“康宁终身”和“康宁定期”。
据介绍,“康宁”系列产品是目前国内销量最大的重疾险产品,占全国重大疾病保险市场份额的40%。此外,新华人寿、泰康人寿等也宣布有部分产品将在10月1日前销售。
产品“变脸”是迟早的事
导致近段时间以来出现保险产品停售潮的最主要原因是即将于10月1日起实施的新《保险法》。
新《保险法》对保险合同内容方面的修订很多,如责任免除、保险事故通知、如实告知、年龄误告等。
7月初,保监会专门发出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对在售产品进行全面清理、自查和整改。为使保险条款与新《保险法》规定相适应,最近中保协已要求各保险公司根据新条款示范写法,在10月1日前修改完产品合同。
而导致如此大规模的保险产品调整除了政策因素外,还有产品本身的问题。
中国人寿和太保人寿这两大保险公司人士在接受晚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就算不出台新《保险法》,他们也有意对部分产品进行改造升级。
“此次停销的不少产品都是20世纪90年代推出的,这些保险产品都是根据当时的寿险生命表、发病率来设计的,而随着近年来各种重大疾病发病率不断攀升和人们对保险需要的变化,一些产品已不能适应需求。”一家经营寿险业务的保险人士认为,对老产品升级改造“是早晚的事”。
尽管目前各保险公司对升级后的保险产品会否涨价言词谨慎,但据记者了解,因为新《保险法》多处体现了对投保人利益的保障力度,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将有所增加,保险产品涨价可能性很大,只是,上浮空间不会太大。
旧保单是否适用新法
还要看司法解释
随着部分保险产品的停售,之前已经购买了这些险种的市民开始考虑自己的期缴保费和以后的理赔问题。
记者了解到,不少以个销渠道销售的寿险产品都是期缴产品,一般有5年、10年、15年、20年等之分,那么10月1日新《保险法》实施后,这些期缴产品的保费是否会随着升级产品保费的增加而增加?
昨天,多家保险公司相关人士均明确表示,期缴产品的保费一律按照当初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数额缴纳,不会涨价。
而对于新《保险法》实施的旧保险产品的理赔问题,保险公司则各有各的说法。
一家保险公司人士称,现在有关新法的适用还有争议,有关部门曾经公开表示,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的行为(即旧保单)不得适用新法,只能沿用旧法,对于一些期限较长的寿险合同,还需更细致的司法解释出台。因此,市民不要一味跟风追抢即将停售的产品,因为其享受到的保障也可能会相应减少。
但也有保险公司人士称,根据他们在新《保险法》的学习中获悉的情况,一旦老保单在赔付等方面出现与新法不符的地方,将按有利于消费者的法律来处理。
宁波晚报记者 徐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