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前段时间,宁波市环保局开展“绿箭5号”行动,对我市部分企业的环境违法案件进行了查处。昨天,宁波市环保局通报了3起环境违法案件。
奉化市大桥明化电镀厂位于奉化市萧王庙工业开发区,主要从事电镀加工。8月26日,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废气没有经过环保设施的处理就直排。目前宁波市环保局已立案调查,下一步将根据法律规定作出责令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及其他相关处罚。
位于余姚市丈亭镇工业园区的浙江宝兴园艺设备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园艺工具及其配套件的制造。8月初,环保执法人员检查该企业,要求企业整改雨水污染问题。8月20日宁波市环保局和余姚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落实整改内容。宁波市环保局已对该企业立案调查,并将作出行政处罚。
慈溪江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慈溪龙山镇金岙村,主要从事水表壳体生产。8月12日,环保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经环保审批,在2007年10月擅自建成5吨冲天炉并投入使用。宁波市环保局已责令企业停止冲天炉的使用,并处罚款。(东南商报记者 林伟 通讯员谢小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