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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新人洞房花烛夜 小偷也来"闹洞房"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9-23 02:42:48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站在被告席上的冯某很是沮丧。2年前,他竟与同伙在一对新人的洞房花烛夜,潜入人家的洞房行窃。

  28岁的冯某是贵州人,没有固定职业,犯案前在奉化靠打零工为生。2007年11月6日,2个老乡把他叫了出去,要和他“一起发财”。

  老乡所说的“发财”就是盗窃。冯某所住的村子当天有人结婚。“白天我就看到有婚车出入,到了晚上,那户人家门口挂了2个大大的红灯笼,醒目得很。”冯某说,当天凌晨2点,他们来到办婚礼的人家,他在外面望风,2个老乡翻墙而入,从阳台的窗子处爬进了新人的卧室。出来时,两人手里拿着好多红包,还有手表、手机等物。

  这些钱都是新人刚收的礼金,连同欧米茄手表和诺基亚手机,就放在卧室的床头柜上。3个人把钱分了,冯某得到4000多元现金。

  今年6月,冯某因吸毒被拘留,从拘留所出来的当天,又被等候已久的民警叫住。昨天,奉化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年半。

  法官说,类似的案子在每年下半年婚庆高峰期时有发生。以前小偷在婚礼上顺手牵羊的事比较多,但小偷去“闹洞房”的还没听说过。

  主审法官问冯某,为什么要挑在人家新婚之夜下手?冯某回答:“好偷啊!”

  冯某说,因为结婚仪式上新人会收到很多礼金,一般来不及存入银行。结婚仪式后,新人大都累趴下了,再加上喝了不少喜酒,很多人进入洞房倒头就睡,把大量的现金、贵重物品随手放在床头柜上,根本不会想到防盗。

  眼下又是婚庆的高峰期,新人需要注意了,喜庆之余,一定要做好防盗措施,当心小偷来“闹洞房”。

  东南商报记者 胡珊 实习生 柯哲 通讯员 汪晶晶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