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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车出租赚外快 人命官司找上门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9-24 01:51:44

  中国宁波网讯 为了赚些养车钱,宁海的私家车主林某将自己暂时闲置的轿车挂靠到汽车租赁公司去出租。可他怎么也想不到,此举竟让他缠上了一桩人命官司。

   车辆出租肇事,车主受牵连

  今年6月8日下午,宁松线发生一起车祸,一辆轿车将横过道路的行人撞死。

  经当地交警部门调查,肇事司机秦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驾驶的肇事轿车是从宁海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来的,车主正是林某。

  该事故经认定,秦某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高某无责。

  事后,受害人家属将秦某、保险公司、汽车租赁公司和车主林某一同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林某作为车主,通过车辆出租而享有运行利益,应承担连带责任。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原告交强险赔偿金110724.6元;秦某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29838元;林某和汽车租赁公司对秦某的赔偿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车辆挂靠成行业“潜规则”

  昨天上午,记者从多家汽车租赁公司调查发现,为降低成本投入,不少汽车租赁公司在通过多种渠道吸收私家车挂靠,而且在利益分成上,公司拿小头,车主拿大头。据了解,有的车主为多挣“外快”,甚至“一女多嫁”,将私家车挂靠到多家汽车租赁公司,重复挂靠。

  据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的员工介绍,汽车租赁公司有私家车加盟,这是业内公开的秘密,既不需要到有关部门登记,公司、车主、租车者也都有实惠。他举例说,一辆捷达私家车挂靠在汽车租赁公司,一个月出车几次就有500元以上的收入,养车基本不成问题;一些车主更是乐此不疲,长期把车挂靠在租赁公司,月收入都在千元以上。正是在这种利益驱动之下,车辆挂靠已成了汽车租赁行业的“潜规则”。尤其是旅游旺季,一些较小的租赁公司挂靠车辆甚至占到了一半比例。

    车辆挂靠出租隐患多

  法律界人士提醒车主,这种私自挂靠出租存在很多风险。除了上述所说的租赁车辆发生事故后,车主要承担连带责任外,还有诸多隐患。

  首先,私家车车主把车交给租赁公司委托租赁,租赁公司并不会给车主押金,只需签订一份合同,如果车辆被骗,这个损失谁来承担?另外,私家车挂靠租赁公司,从性质上看是自用车变成了营运车辆,属于非法营运,扰乱了租赁市场秩序。

  对此,有关人士提醒车主,挂靠车辆一定要谨慎,切勿因贪图一时的利益而惹来无尽的麻烦。

  东南商报记者 程鑫 通讯员 褚申尧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