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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节促销 商家拉广告岂能没“规矩”?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9-24 07:15:17

  中国宁波网讯 眼下,又到了“金九银十”的消费旺季,今年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各类商家蓄势“淘金”,大打促销宣传战。在五星红旗点缀的大街小巷中,一些商家违规乱挂广告牌、促销横幅,给市容市貌添了“疮疤”。

  前天,海曙城管局月湖中队执法队员经过县学街时,看到一家酒店打出国庆期间酒店特价房优惠促销的横幅,横幅长4米多。询问下来,这广告横幅未经审批,是酒店临时挂上去的。当天,镇明路上一家经营服装辅料的店铺,因季节更换,也拉起横幅搞促销,被执法队员及时制止。

  天一商圈是海曙商业最密集的区域,城管江厦中队冯勇副中队长说,大的店家都知道打广告、拉横幅等要经管理部门审批,可一些小店对此认识模糊,认为在自己店门口挂挂无所谓。前些天,江厦中队队员在巡查中发现,琴桥公园东边的人行道上被人偷偷设置了两个大型的网格广告。中队找到责任单位某广告公司,要求立即拆除擅自设置的网格广告,可广告公司不予理睬,还趁夜加紧施工,把广告布都蒙好了。江厦中队随即展开立案调查,并多次与当事单位沟通,当事单位在限期整改的最后一刻,自行拆除了网格广告。

  乱挂乱设广告横幅、广告架,不仅影响市容美观,还容易引发相邻商家之间的矛盾。根据《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树木、电杆、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设置、张贴、涂写、刻画各种宣传物品。”据了解,执法队员一般会要求店主自行改正乱吊挂行为,拒不改正的,则予以强制清除,并按规定处以5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冯勇副中队长告诉记者,像一些新开张的店铺,往往不仅悬吊巨幅横幅,还有气拱门等设施,对这种特殊情况,从人性化执法管理出发,只要向城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批,允许商家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悬挂横幅,并做好相关工作。

  目前,海曙城管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广告横幅专项治理工作。城管部门提醒商家以及相关广告制作单位,切莫忽视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在节庆促销时不忘维护好市容市貌。

  宁波日报记者 余建文 通讯员 厉娜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