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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两家环境违法企业被通报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9-25 02:07:41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市环保局通报了两家环境违法企业。这两家企业也是在“绿箭5号”行动中被执法人员检查到的。

  宁波今日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奉化市溪口镇中兴东路,主要从事水产品、鱼类罐头加工生产,月产生废水约6000吨,废水处理后排放至城市污水管网,经奉化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8月26日,市环保局会同奉化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测人员在废水中发现化学需氧量为每升1020毫克,超过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每升500毫克的三级排放标准。

  为什么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废水也要达标呢?检查人员解释,为了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国家相关法律要求企业排放废水也需达到标准。根据《宁波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条例》规定,排水户超标排放污水的,应当依法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一家企业是宁波力盟工业有限公司,该企业位于慈溪经济开发区杭州湾新区五金大道北侧,是一家从事自行车零部件生产的企业。9月22日上午,检查人员发现,该企业有12台铝锭熔化炉,每只熔化炉均安装了集气罩,但熔化炉配套的两台引风机均没有运行,喷淋系统也处于闲置状态,这说明该企业的废气处理设施形同虚设,废气被直接排放到了空气中。

  检查人员表示,环保部门还将对该企业进行深入调查和依法处理。

  东南商报记者 林伟 实习生 柯哲 通讯员 谢小诚 朱水丰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