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县委组织部获悉,今年起,我县全面实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政策,以进一步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依据2008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情况,全县52个经济薄弱村将得到108.5万元财政补助。
墙头镇合心村是个集体经济薄弱村,年集体经济收入只有7000余元,而该村每年需支出的村民医疗保险费、卫生费、水电费等就达2万多元。该村党支部书记俞国平在了解到补助政策后高兴地说:“保障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更高。”
据相关部门介绍,此项补助政策资金由县财政和镇乡(街道)财政补助为主,实施县、镇两级财政7:3比例补助。四个市级欠发达镇乡统一纳入到市级扶贫补助。丹东、丹西、爵溪三个街道、石浦镇和西周镇(除儒雅洋片外)的镇乡所属行政村不列入县财政补助范围,由镇乡(街道)的本级财政给予补助。依据上年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的统计数字,不足3万元的各行政村按照规模大小确定县财政补助标准,100户以下的补助1.5万元,101-200户的补助2万元,201-300户的补助2.5万元;301户以上的补助3万元。补助从2009年起实施,今后补助于年初列入县财政预算,年末统一拨付。
另据消息,自今年10月1日起,我县还将按相关文件对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基本报酬补助、农村(村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薪酬和农村“三老”人员定补标准作出调整。 (记者 金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