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有的单位擅自把停车库挪作他用,有的单位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而未增配停车位,有的单位违章增加建筑物面积却不增加停车库面积,有的规划停车场未实施建设……”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这些违法行为严重影响市民车辆停放。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郑杰民,副主任张金康、郑瑞法参加检查活动。
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情况的自查报告。下午2时,市人大常委会三个执法检查组分赴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实地查看了存在停车库(位)挪作他用的海曙欧尚超市、金港大酒店,存在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而未增配停车位的市工人文化宫、江东天伦广场、江北美宴新天地潮涌轩,存在违章增加建筑物面积却不增加停车库面积的现代装潢市场,存在停车场未按规划实施的宁波影都广场和江东箕漕街中山东路口、江北惊驾路北侧等地。随后,各执法检查组还分别举行座谈会,听取部分街道、社区代表和相关人士的意见、建议。
从检查和汇报情况看,近年来,市政府组织建设、公安、规划、城管等部门不断加大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力度。自2002年条例实施以来,海曙、江东、江北新增社会公共停车泊位7000余个,平均每年新增1000个以上,为缓解“停车难”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同时也发现依然存在的一些问题:公共停车场规划实施缓慢,截至今年6月,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建成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车场只达到2003年修编的《宁波市三江片机动车公共停车场规划》提出十年目标的5.2%,公共停车场的供给远远落后于停车需求的增长;新建项目停车泊位没有有效投入使用;收费停车场经营不规范;停车场(库)占用、挪用情况仍时有发生;停车诱导信息不健全。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指出,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缓解市区停车难问题,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今后,市政府要进一步统一规划、建设、管理等各部门的思想,协调一致,齐心协力破解城区停车难问题。
宁波日报记者 龚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