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消保委发布消费警示:理性购买国庆纪念品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9-30 00:06:27

  中国宁波网讯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不少商家都推出了国庆版纪念品,少则要几百元,多则要数万元。为此,市消保委昨天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国庆纪念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理性对待宣传广告。消费者不可盲目听信宣传广告,一些纪念品广告片面夸大产品的收藏价值和升值潜力,以不实之词来形容产品的收藏价值。

  二是要明确商品真实质地。在购买时,消费者应让商家提供相关证书,核实所购商品的真实质地和含量,因大多数纪念品的销售价格与实际价值相差较大,而且品种繁多,很难辨别,一旦发生纠纷,维权会很困难。

  三是要注意核对发行单位。消费者在购买纪念品时,应及时向证书上标注的发行单位核实。

  四是发现问题及时维权。消费者在购买纪念品时,应要求商家提供正规发票及相关产品证书,以便维权。

  东南商报记者 周雁 通讯员 葛荣国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