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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住宅小区车位只售不租可罚20万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10-06 07:49:42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近日批准的《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停车需要。

  建设单位以只售不租为由坚持拒绝向业主出租车库、车位造成车库、车位空置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首先满足业主停车需要,将车库、车位出售、赠与、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和个人的,由辖区物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新华社

【编辑: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