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十一”期间,我市工商部门围绕食品安全监管、节日市场秩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问题,展开市场检查。
工商部门集中开展流通环节节日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并加强日常监管和食品安全监测力度,根据节日消费特点,突出粮油、月饼等重点、热点商品,以城乡接合部、景区、车站码头等为重点区域,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在商品质量和消费维权上,工商部门围绕“家电下乡”产品、农资等重点商品,针对农村和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区域,加大商品质量监管和监测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同时工商部门还加强旅游市场监管,规范旅行社、旅游景区经营行为,加强旅游合同监管,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旅游行业违法行为。(记者 张 燕 通讯员 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