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区县(市)  >  余姚
专卖店未必“专卖”消费者购买须留意
稿源: 余姚日报  | 2009-10-09 08:48:56

  近段时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连续接到数起消费者投诉,说是在专卖店购买的并非专卖品牌,而是杂牌货。与专卖店店主交涉,店主认为,消费者价格要便宜,只能买杂牌货。为此,市消保委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者在专卖店购买专卖品牌时须留意。

  据了解,专卖店特别是冠名为特定品牌的专卖店,是指销售专一品牌产品的经营场所。在许多崇尚品牌的消费者看来,到品牌专卖店消费意味着品质保证。然而,眼下有一些品牌专卖店经营者因面临诸多经营困境,由原本“专卖”某品牌转而额外做起了“杂牌”生意。因此,如果经营者未尽到提醒义务,消费者又疏忽大意,在品牌专卖店买到杂牌货就不奇怪了。

  目前,按照我国的相关法规,只要经营者所经营的产品不超出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就不算违规,专卖店是否做到“专一”,是企业自主经营行为。为此,市消保委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专卖店购买特定品牌商品时一定要说明购买这个品牌商品,并仔细查验产品标签或说明书,对是否符合特定品牌的质量要求进行确认,以防买到杂牌货。(张松高)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