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从昨天上午召开的全市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市2009年冬季征兵工作本月起全面展开,此次征兵将首次大规模征集高校应届毕业生,大学毕业生参军还可以享受系列优惠政策。同时,今年还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女兵。
此次征集的主体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在年龄条件方面,男青年为2009年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可放宽至21岁;女青年为2009年年满18岁至19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征集年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09年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入伍。
依法应当缓征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本人自愿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09年入学的新生,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还将享受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中央财政对入伍大学生实施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每学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入伍后,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和安排技术岗位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高校毕业生;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表现优秀、符合有关规定的大学生,将可以被直接选为军官。
退役后,大学生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将被优先录取;具有高专或高职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免试读成人本科或经过考核读普通本科;退役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大学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今年还是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女兵的第一年。征集的女青年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2009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我省即将出台相关的试行办法。
东南商报见习记者 张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