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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以旧换新”网点将覆盖所有乡镇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10-10 07:58:57

  中国宁波网讯 贸易部门将通过网点授权的形式,使家电“以旧换新”网点覆盖全市所有乡镇,以方便广大农民换购新家电。这是记者昨日从市贸易局获悉的。

  据了解,目前中标的家电“以旧换新”网点大都位于城区,广大农民参与家电“以旧换新”还不太方便。为尽快构建覆盖全省的家电以旧换新经营网络、特别是完善针对农村消费者的家电“以旧换新”服务,省商务厅决定对部分家电经销网点进行联合授权,使这些非中标网点获得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业务的资格。

  据悉,这些申请授权的网点需具备以下条件:网点分布在县城、乡镇或城郊接合部;单店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经营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经济欠发达地区和海岛县可适当放宽);需得到5家以上中标生产企业的同时授权,或者中标企业授权数量超过所有经营品牌数量的一半以上;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根据省商务厅的有关安排,家电“以旧换新”授权网点每个县城发展2至3个,较大镇1至2个,小乡镇1个网点。以上网点数量包括各中标销售企业已授权备案的网点(17家中标家电生产企业设立的专卖店除外)。

  市贸易局有关人士表示,相关家电经销网点若想获得家电“以旧换新”网点资格,需拿到中标家电生产企业的授权书,并向网点所在地县(市)区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宁波日报记者 冯春鸣 通讯员 张宇平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