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今年1~9月,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受理交通事故15万余起,其中上报事故2575起,造成488人死亡、2850人受伤、626万余元经济损失,除经济损失略有上升外,另三项指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一成左右,其中死亡人数同比减少了64人,且只发生了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30人死于人行横道交通事故
根据统计,今年前9个月,在城市道路路口发生上报事故的四项指数全面上升,共发生上报事故422起,造成61人死亡、459人受伤、96万余元直接财产损失,同比分别上升6.84%、41.86%、1.1%和83.28%。同时,发生在人行横道上的死亡事故也大幅上升,今年前9个月共造成30人死亡,同比增加了7人。
104人死于电动自行车事故
从肇事车辆的车种构成情况分析,涉及轿车的事故有所上升,今年前9个月共发生上报事故1019起,造成136人死亡和1172人受伤,其中涉及私家轿车的上报事故817起,造成117人死亡和939人受伤,事故次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上升一成左右,死亡人数同比持平。同时,电动自行车死亡事故上升,共发生上报事故806起,造成104人死亡和880人受伤,同比分别上升了7.47%、22.35%和8.11%。另外,重型自卸货车事故和公路客运车辆死亡事故也都有所上升,其中公路客运车辆责任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7人死亡,同比上升了112.5%。
司机违法行为是事故主因
从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依然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共造成事故2153起,死亡438人,受伤2382人,直接经济损失586万余元。其中酒后驾驶发生上报事故71起,造成30人死亡和87人受伤,事故次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2.41%和52.63%,而在农村道路酒后驾驶发生事故26起,造成15人死亡和37人受伤,同比分别上升44.44%、50%和76.19%。另外,违反交通信号的事故也有所上升,共发生上报事故110起,造成15人死亡和129人受伤,同比分别上升11.11%、25%和0.78%。
第四季度是事故高发期
据交警部门介绍,尽管目前全市交通事故形势较好,但第四季度是全年事故的高发期,从前几年第四季度死亡人数情况看都要占全年的三分之一左右。为此,交警部门将继续保持严管措施:保持对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针对秋高气爽宜于出游的特点,加强对景区特别是双休日景区道路的安全管理;每年的第四季度是货物运输的高峰,公路货物运输流量增大,将加大对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因第四季度季节变化,昼夜温差加大,雨、雾等恶劣天气逐渐增多,交警部门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完善恶劣天气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案,针对性地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东南商报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陆明光 周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