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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劣质装修 北仑一住户起诉家装公司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10-13 12:30:49

  中国宁波网讯 买下房子后,家居装修是件令人头痛的事。由于遭遇劣质装修,北仑一住户最近不得不以一纸诉状,将一家装修公司告到了法院。昨日,北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

  这名住户是胡先生。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讲述,他在北仑新碶街道怡阳公寓12幢有一套新房。为了装修这套住房,胡先生找到了鄞州区一家名为后卫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企业。2008年4月17日,胡先生为装修一事与该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双方约定,该套住房的装修工程价格为98000元,工期为120天,即2008年8月18日竣工。根据双方约定,该套住房的装修工程质量委托宁波市装饰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验收;并约定如果是因装修公司方面的原因,每延误一天,装修公司需向胡先生支付违约金50元。据胡先生称,当时装修公司还承诺,将赠送给胡先生3只抽水马桶、1个成品楼梯和1只热水泵。

  装修如期进行,其间,胡先生陆续支付了工程款。然而,装修却一直拖到了2009年6月25日才算竣工。在此期间,胡先生不但应装修公司要求共支付了各项工程款116000多元(超过原先约定近2万元),而且还发现了诸多装修质量问题。“如卧室门油漆厚薄不均,有线条开裂;栏杆扶手有松动;部分墙面瓷砖有空鼓;墙面、顶面有凹凸不平……”胡先生称。他告诉记者,对于装修工程质量,他曾与装修公司一起邀请了宁波市协和建筑装饰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前来验收,结果经2008年5月6日与2009年6月25日两次现场验收,均被判定为不合格。

  据胡先生反映,为了装修质量问题,他曾多次催促后卫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前来整改,却常常遭到对方的推拖或拒绝。最后他忍无可忍,便向鄞州区消保委投诉。但尽管消保委介入调解,该装修公司仍然拒绝为胡先生解决装修质量问题,同时为示不满,该装修公司还伺机将本已按约定赠送给胡先生的3只马桶及成品楼梯全部拆走了。

  无奈之下,胡先生最终只好选择向法院起诉。胡先生向记者出示的民事诉讼状显示,请求法院判处该装修公司退、赔装修款、违约金等各项费用9万多元。这一案子由北仑区人民法院受理。

  针对胡先生因装修质量问题向法院起诉一事,记者电话联系到了后卫建筑装饰公司一位姓黄的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示,他们公司完全是按照合同上的约定进行装修的,而对于装修延期一事,她解释认为一是由于胡先生“在施工过程中不断的更改图纸,没有经过公司的许可私自跟工人更改施工项目”,二是由于工程款“一再拖欠”。对于这些解释,胡先生则强调装修工程延期的主要原因是装修公司在各个环节中装修质量问题多多,经过多次返工所致。

  对于住户的起诉内容,她还提出一些不同意见。如他们对胡先生房子的装修是被相关检测机构判定为合格的,只是“少数整改项目”而已。另外,他们装修公司向住户收取的费用中,还有2万元左右是为业主代买材料的钱。

  昨天上午,北仑法院对此案正式开庭审理,但装修公司一方缺席。目前案件尚在审理之中。

  宁波晚报记者 周立明 通讯员 鄞直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