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建委获悉,本月起,市三区及高新区开始实行商品房现售备案制度。“以后,市民要买已经竣工的商品房现房,需要先看看开发商有没有《商品房现售备案书》。如果没有这份文件,就意味着开发商尚未取得商品房现房销售资格,所以市民就要慎重购买了。”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相比期房,商品房现房在合同备案时的内容也有所变化。
这名负责人介绍,所谓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竣工并完成房屋初始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商品房出售给购房者,并由购房者支付房屋价款的行为,“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商品房,不包括利用集体性质或村级留用地性质土地建设的项目以及自建自用项目所建的房屋。”
按照有关制度,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现房前,必须将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报送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领取《商品房现售备案书》,且应通过“商品房销售网上即时备案系统”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今后开发商卖商品房现房,原先申领的预售许可证将不能再作为销售资格依据。”该负责人说。
此外,该负责人还指出,和期房购房合同写明的只是初步测绘的房屋面积不同,在商品房现售制度实行后,商品房现房购房合同上的房屋面积将是实测面积,它和办出的房产证上的面积是一样的。同时,合同上原先预售的字眼将会全部改为现售。(林伟 成建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