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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楼房屋擅挖地下室须恢复原状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10-16 07:04:52

  中国宁波网讯   一楼房屋5米多的挑高,有人想隔成两层,竟“掘地三尺”向地下要空间。记者昨天从市建委获悉,市建委和市城管局、市规划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房屋地坪标高监管确保房屋安全的通知》,一楼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已经擅自开挖房屋室内地坪的,将责令恢复原状;影响房屋基础结构的,还必须对房屋进行加固处理。

  掘地事件发生多起

  记者了解到,华泰剑桥二期小区店面有很多小宾馆,为了增加营业面积,地面下挖的状况普遍存在。其中一家小宾馆的服务台所在地面低于街面大约30厘米。“这些小宾馆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空间,普遍采用深挖方式拓展层高,将原本5米多高的一层店面用房改成二层。”小区居民赵先生说,店面房上面少说有6层,多的有9层,想想就会觉得心慌。此外,海曙白云庄小区、雅戈尔世纪花园等地也曾发生过类似事件。

  物业、房管等部门为什么不管理呢?根据《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对这种情况,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只能加以劝导。“《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有关禁令中也没有‘挖深’这一项,因此房管所也无法对此事进行管理。其他部门同样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对此进行处理。”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说。

  不得擅挖室内地坪

  “这种行为破坏了房屋室内地坪,对房子也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说。为此,市建委、市规划局和市城管局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房屋地坪标高监管,确保房屋安全。

  通知要求,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开挖室内地坪降低室内地坪标高,变相提高房屋层高和容积率,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确实需要降低室内地坪标高的,在开挖室内地坪前必须征得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许可,并由原房屋设计单位出具技术联系单。”该负责人解释。

  明确物业公司责任

  通知也对物业公司在类似情况发生后应承担的责任作出了规定。实施物业管理的房屋,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擅自开挖室内地坪,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劝阻,并书面报告当地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同时抄告当地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未实施物业管理的房屋,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擅自开挖室内地坪,社区居委会及相关业主应当及时劝阻并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当地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接到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投诉后,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在2个工作日内勘察现场并依法作出处理意见。

  影响结构必须加固

  市建委有关负责人强调,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已擅自开挖房屋室内地坪,尚未影响到房屋承重结构的,原则上由规划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恢复原状;房屋基础结构疑有影响的,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当委托原房屋设计单位提供设计图纸并进行界定,若原设计单位因注销等原因无法界定的,可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界定。如果损坏房屋基础结构的,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必须委托原房屋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加固技术方案,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的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施工和监理。

  通知还强调,今后规划执法部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擅自开挖室内地坪,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林伟  成建宣)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