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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冬征兵文化程度高的青年入伍优惠政策多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10-16 07:49:06

  我市今冬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多项征兵政策有调整。昨日,记者就今冬有关征兵政策采访了市委常委、宁波军分区司令员武晋宁大校。

  文化程度高的青年入伍优惠政策多

  据介绍,在校大学生和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多项优惠政策。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将由政府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助学贷款;服义务兵役期间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通过一定考核后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可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可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入伍定额补助和退伍复学减免学费标准都有提高。2008年起,对在甬在校入伍大学生给予每人每年10000元定额补助。退伍复学后,每年减免其学费的60%;对荣获优秀士兵称号的,复学后按不低于80%的标准减免学费;对在部队入党和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或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被批准招收士官的,批准入伍地县(市)区政府给予2万元的奖励金(办理入伍手续后发放一半,其余部分在次年年底前发放完毕)。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应征入伍,义务兵退伍后自谋职业的,安置补助金按所在地城镇义务兵2倍标准发放。

  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将获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自2009年起,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学年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享受这一政策的高等学校是指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应届毕业生包括上述高校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部队招收的大学毕业生干部,以及从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等其他形式到部队参军的高校毕业生不包括在内。

  首次面向社会普遍征集女兵

  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日前出台了《女兵征集工作试行办法》,今年将首次面向社会普遍征集女兵,征集对象由过去单纯的普通应届高中毕业生,调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报名方式由过去推荐报名,调整为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入伍条件由过去体检、政审合格择优定兵,调整为量化评价,根据身体、文化、形象、气质、年龄、政治面貌等全面素质的综合情况择优定兵;工作程序由相对集中组织,调整为过程全公开透明。

  女兵征集对象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兵役机关会同同级教育、纪检监察等部门,对体检合格女青年的学历情况进行评定打分。211工程重点高校本科生比普通高校本科生高15分;中共党员可获15分优先加分;高学历青年在视力条件上有所放宽;报名应征女青年身高合格值为160厘米。

  面试考察阶段,由兵役机关会同同级教育、公安、卫生、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组成面试考查组。应征女青年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才艺专长等接受考查评定。

  我市将成立由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进行检查和督促,坚决查处征兵过程中逃避服兵役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我市廉洁征兵举报电话:87431080、87431081;举报信箱:海曙区呼童街42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