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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 宁波实现户口“网上迁移”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10-22 07:25:53

  中国宁波网讯 “从象山迁户口到市区,再也不用两头来回跑了!”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今年11月1日起,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实行跨县(市)区户口“网上迁移”,即本市范围内的户口迁移直接可在户口迁入地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无需再到户口迁出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申请户口“网上迁移”的居民,由本人(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由监护人代为办理)申请,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与户口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户口“网上迁移”申请后,根据户口迁移法规、政策规定,审核有关材料和信息,对符合迁移条件,证明材料齐全,按规定或者经批准可以办理户口“网上迁移”的,由各派出所(户证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调取户口迁移人的人口信息,采集录入迁移原因、新的住址、与户主关系等信息,办理相关户口迁移手续。

  东南商报记者 林华奇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