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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企业当"甩手掌柜"成劳动官司"主角"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10-22 07:52:21

  中国宁波网讯 外地企业在我市的商场、超市等设立专柜,并就地招聘营业员推销产品,这种引厂进店、厂商联营的经营模式盛行商界。然而,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不少厂家难以为继,撤柜也就成了常事。生意尽管不做了,营业员的权益总得顾及吧?但一些厂家往往当“甩手掌柜”,因撤柜等原因引发的劳动争议也就呈高发态势。据市劳动仲裁部门统计,今年1月至9月,市本级共处理案件777件,其中涉及外地企业474件,占案件总数的61%。

  王女士原为广州某保健品公司的促销员,2007年7月受聘于该公司在宁波的一家超市里推销产品。王女士入职时,公司就向其说明,由于企业注册地不在宁波,因此无法为她在宁波缴纳社会保险。王女士当时对公司开出的工资比较满意,就没有向单位提及社保的缴纳事宜。去年下半年,王女士在和朋友聊天时无意中获得了一个信息:外地企业虽然不能在宁波直接开户为雇员缴纳社保,但可以通过代理的方式缴纳社保。于是就向公司提出了参加社保的要求,而单位却不置可否,采取了回避的态度。王女士就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了申请,要求单位为其补缴一年半的社会保险。此要求得到了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支持,裁令该公司为其补缴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的社会保险费。

  记者在市劳动仲裁部门了解到,在外地企业与当地招用的营销人员或商场推销员的劳动争议中,大量涉及的是社会保险费缴纳问题,为了降低用工成本,企业往往以其在外地,没法为当地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规避法定义务。对此,市劳动仲裁部门指出,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劳动保障部门专门开通了社会保险代缴业务,外地企业可以通过代理公司为其员工在宁波开户缴纳社会保险。同时,也可以在企业注册地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外地企业跨区域发展,人员跨区域流动,必然会带来劳动关系的不稳定性。”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人士分析认为,由于劳动关系与工作场所分离,容易造成管理上的空白,使这一群体处于弱势地位,诸如因不缴纳社会保险、不订立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引发的劳动争议也就经常发生。这种现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在我市的各大商场中,由厂方或代理商派遣的产品推销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八成以上,且95%为女性。为了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我市有关部门曾经联合推出过相应的维权措施,如要求商业企业在与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签订联营协议时明确地写上有关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建立劳动经济权益保障金制度等条款,但一些企业没做到这一点,致使劳动纠纷频发。有关人士呼吁,我市商业企业应切实负起管理责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使这一特殊群体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宁波日报记者 汤碧琴 通讯员 廖微微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