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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建委昨举办物业管理条例咨询活动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10-26 07:28:33

  中国宁波网讯 “家里的电动车被偷了好几辆,物业公司有没有责任?”“小区里一名业主养了一只公鸡,每天清早都打鸣,物业却不去管。”昨天,市建设委员会在天一广场举办《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大型广场咨询活动,吸引了不少市民,他们纷纷就自己关心的问题进行咨询。

  业主家被盗物业没责任?

  张女士家住江东。一直以来,她都是按时交纳物业费的,但前段时间发生的一件事让她萌生了不交物业费的念头:她家里被盗了。她要求物业承担相应的责任,但物业明确告诉他,他们没有责任。“我交了物业费,就相当于和物业签订了一个协议,保安就应该帮我管理我的家庭财产。”张女士说。

  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解释,根据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对于家里失窃的问题,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个是合同约定,也就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委托合同,在这里面要明确管理服务的项目内容以及一些约定;另一个是约定的遵守情况,比如物业服务企业违反了约定,没有按约定去办,造成了业主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就意味着,今后双方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都要做好约定,这将是打官司、维权的依据。

  这名负责人举了个例子:“双方约定在公共秩序的维护方面,物业服务企业承诺是24小时巡逻,但实际履行中却只有16个小时的巡逻。这样违约造成损失了,物业公司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新房未入住要交物业费?

  象山的陈先生去年在宁波市区买了一套房子,但领到钥匙后一直没有去住。今年,有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上门来收物业费。“我都还没入住,为什么要交物业费呢?”陈先生说。

  其实,和陈先生一样观点的人还有不少。工作人员的回答是肯定的:“要交,没有入住的也要全额交付物业服务费。”

  “很多市民认为物业管理就是打扫打扫卫生、搞些公共设施维修,其实物业涵盖的内容是很广的。”这名工作人员介绍,物业服务费的构成项目比较多,一是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二是道路的清洁、绿化带的清洁、楼道的清洁等;三是小区公共秩序的维护,如物业服务企业安排保安人员,承担值班、巡逻等任务。还有物业服务企业为了进一步为业主做好服务,开展一些家政等增设服务,有的是免费的,有的是有偿的。

  他进一步解释,物业服务企业因提供服务需要,而产生的人员派置以及成本开支,均是为全体业主提供的,而不是为个别业主提供的。国家也有相关规定,房子在还没有卖出去时,物业费由房产开发商支付。当房产钥匙交付时,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已经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和临时管理规约。“这个临时管理规约明确了业主的责任权利,包括要交物业服务费。”

  公用绿地养鸡该谁来管?

  江东的林先生反映,在他居住的小区,每天早上5点,有一只公鸡会准时打鸣。而他是喜欢睡懒觉的人,一被吵醒就非常难受。他向小区物业投诉,物业却说养鸡的业主不肯接受协调,他们也没办法。

  时下,小区里违章搭建,在自家花园里种这种那不在少数,有的甚至还在公共绿地里养起了鸡鸭,种上了菜。面对这种情况,居民投诉很多,而物业管理人员除了劝阻,也拿不出更好的办法,对此,新条例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工作人员表示,有部分房产公司在卖房的时候,把底层的一部分花园作为商品房的一部分卖给业主。但实际上,其中相当一部分在规划中是属于公共绿地性质的,属于城市管理范畴。所以按照小区公共绿地的配置来说,这部分的绿地还是属于公共绿地,而公共绿地是不能擅自改变的。特别是浇水泥地、毁绿种菜等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那么,如果小区出现这样的情况,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怎么办呢?“发现这些问题,物业管理企业应劝阻业主不要毁坏绿化。对于不听劝的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应及时地告知辖区的城管部门,由城管部门进行处罚。”工作人员说。

  东南商报记者 林伟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