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记者 朱建炯 通讯员 高雪皎)推进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集中改建是推进我市新型城市化战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的重点内容和重要举措,也是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为促进农村居住方式转变,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加快农村社区化进程,近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集中改建暂行办法》,要求各镇(街道)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安排,全面发动部署,扎实推进“农房两改”工作。
自2003年开始,我市通过拆迁式改造、梳理式改造、移民式改造和拆违整合式改造等推进旧村改造,农村环境大为改观。尤其是从2007年开始,我市积极实施效益型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至目前已开工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竣工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累计节约农村建设用地近千亩。多年的实践表明,通过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和集中居住建设,大大改善了农民居住条件,改变了农村环境面貌,促进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高了农村土地利用率。
据了解,当前我市实施“农房两改”工作的重点是:中心城区和片区重点镇,高速公路和329国道等主要道路两侧,宅基地整理有潜力、基础设施差、偏远的村落,水源保护地和主要旅游区域。其目的是改变传统建房方式,改善村容村貌和农村居住条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市坚持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建设方式,按照村庄“梳理改造型、整体改建型、新建集聚型、异地搬迁型”四种方式,积极推行分类改造建设。为节约集约农村建设用地,在“农房两改”工作中,我市根据中心城区、片区重点镇、一般镇等不同区域和规划布局,积极推行以多(高)层公寓建设为主、多户联排住房为辅的住房建设,控制单家独院。
为了使“农房两改”建设工程能够顺利推进,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集中改建暂行办法》,明确了“农房两改”建设的法律法规、条件和流程,并规定了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的服务内容、职责范围,为进一步规范、指导和服务村民开展农房建设提供了依据;市财政还专门安排了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房两改”项目融资规模,确定今后四年的融资年余额为10亿元,并对融资建设项目在核定的融资规模内给予三年基准利率80%的贴息补助,为整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
目前,各地在推进“农房两改”工作中已做了大量而又积极的工作。各镇(街道)、重点项目实施村都建立了“农房两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实干工作班子,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职责,确定了今后四年“农房两改”的重点村和区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