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前天,随着浙江省高级法院对被告人邵某涉嫌受贿、玩忽职守一案的再审宣判,这起由省、市、区三级检察院历时近二年的抗诉案件最终被改判。
邵某原是北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监管二科副科长,负责区域内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2000年10月至2007年春节期间,邵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多名采石场矿主所送的7.3万元。
北仑某矿业有限公司存在诸多重大安全隐患,可邵某等人未提出整改要求。2005年7月5日,该公司发生一起一名爆破员死亡的安全事故。事故联合调查组责令该公司停产停业整顿,封存炸药。该公司负责人林某在整改未有效完成的情况下,提出复工要求,并送给邵某1万元,要求其帮忙。邵某与人商议后,同意该公司使用炸药上山筑路。7月23日,该公司又违反规定进行扩壶爆破,造成三死六伤的重大事故。
北仑区检察院于去年1月3日以邵某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向北仑区法院提起公诉。同年3月11日,北仑区法院经审理后,一审判决邵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北仑区检察院认为法院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随即,宁波市检察院向宁波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去年5月7日,宁波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去年12月16日,浙江省检察院向浙江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前天,浙江省高级法院审判结果出来了,终审判决被告人邵某犯受贿罪处有期徒刑三年,犯玩忽职守罪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宁波晚报记者 姜恒 通讯员 曾祥生 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