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1日起,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费将执行新的标准。新标准在清障施救收费项目和标准、车辆停放收费标准以及车辆如何分类方面进行了调整。
在清障施救收费项目和标准方面,今后,一、二、三、四、五类车的收费标准分别为300、400、450、500、600元/车次。对装运公安部门规定的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车辆,进行清障、施救,其服务收费标准可比同类车辆上浮10%。
拆补轮胎的收费也作了相应调整。今后,一、二、三、四、五类车的补胎费价格分别为150元、160元、170元、180元、190元。
此外,对于车辆如何分类也进行了部分调整。今后,四类车的范围为10吨以上15吨(含15吨)以下货车,15吨以上的为五类车。
宁波晚报记者 吴明京 郑仲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