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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发生纠纷可以找哪个部门投诉、调解?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10-29 13:35:30
《条例》第四条第三款规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中发生纠纷的,可以向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投诉,并由他们进行调解处理。若调处不成可以提请法律诉讼。
【编辑:沈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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