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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哪些方面?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10-29 13:35:30

  甬价管[2005]162号印发的《宁波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物业服务成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同意的其他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