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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业主办理交付房屋手续后,没有入住的空置房是否需要缴纳物业服务费?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10-29 13:35:30

  业主接收了房屋之后,即使没有入住,也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及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其理由一是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二是业主《临时管理规约》或《管理规约》明确规定,业主应该自觉遵守的;三是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是为全体业主服务的,如物业公共部位、公共设备设施管理维护、门卫、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养护等,这些服务项目不仅仅是对已入住业主的,也是对全体业主服务的,若业主没入住就不缴纳物业服务费,则侵害了全体业主的权益。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