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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有哪些主要内容?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10-29 14:16:38
  《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由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其内容由双方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物业的基本情况;   (3)物业服务事项和服务质量要求;   (4)物业服务费的标准和收取办法;   (5)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6)物业管理用房的管理和使用;   (7)合同期限;   (8)违约责任;   (9)解决争议的办法。   物业服务合同的条款应当事先经业主大会审查同意,但业主大会已授权业主委员会决定的除外。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