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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物业管理用房归谁所有?如何使用?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10-29 14:28:11
《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属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编辑:沈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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