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10月19日,安徽籍男子徐某刚刚领到机动车驾驶证,10月25日中午,酒醉饭饱的他一觉醒来兴奋异常,爬到公司的车上决定过把驾车瘾,结果醉酒驾驶导致3人受伤。当北仑交警对徐某进行调查时,发现徐某曾在2005年因醉酒、无证驾车肇事被鄞州警方处理过。
今年30岁的徐某是宁波保税区一家公司的员工。10月25日中午12时许,他在朋友家吃饭,其间喝了不少杨梅烧酒。饭后,徐某在朋友家睡了一觉。晚上6时30分许,徐某一觉醒来,自以为已经酒醒,就大着胆驾驶公司的车子。沿着北仑明州路自东向西行驶至辽河路交叉口时,由于车速过快与一辆自南向北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对方车内3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两人骨折。徐某所驾的“本田”车的安全气囊全部弹出,两辆车损坏较为严重。据初步估算,维修费超过10万元。
民警赶到现场处理事故时,闻到徐某身上有一股强烈的酒味。事后将徐某送医院抽血化验,发现其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浓度高达271毫克,远远超出80毫克的醉酒标准。而更让民警吃惊的是,徐某不仅是一个拿到驾照才6天的新手,还是一名醉酒驾车的“惯犯”:2005年5月24日,他因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鄞州肇事,被警方拘留而留有案底。
目前,徐某已被北仑警方拘留15日,罚款2000元。而刚拿到的驾驶证也得在扣证6个月后,重新学习并通过考试才能获得。因为醉酒驾车,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徐某还得自掏腰包承担一笔昂贵的车辆赔偿费用。
宁波日报记者 朱和风 通讯员 章红勇 陈 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