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别以为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就可以大幅度地长工资,而经济效益差的企业,就用不着给职工长工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发布的2009年度宁波市分行业企业工资指导线,体现了“限高保低”的原则,对企业的工资分配加以调控,同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根据今年的分行业企业工资指导线,收入较高行业如金融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上线(预警线)为13%,下线为零增长;低收入行业如农、林、牧、渔业,制造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上线(预警线)为14%,下线为零增长;其他行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9%,上线(预警线)为14%,下线为零增长。
劳动保障部门强调,企业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对于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参照工资增长基准线,合理调整职工工资水平;对于经济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应控制在工资增长预警线以内;对于经济效益较差或亏损企业,也应根据企业承受能力,在工资增长下线的范围内适当提高职工工资水平。
各类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工资增长指导线、行业人工成本水平、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合理安排职工工资调整幅度。企业方和职工方可以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本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及工资调整幅度等。
宁波日报记者 汤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