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日前从市劳动仲裁部门了解到,三季度全市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2616件,其中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的案件只有38件,仅占案件总数的1.45%,呈持续下降趋势。申请劳动仲裁绝大部分为“民告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生效后,劳动仲裁取消收费、仲裁申请时效延长、劳动争议处理范围扩大,劳动者维权意识提高,致使劳动争议大幅上升。”市劳动仲裁部门有关人士介绍说,在全市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涉及解除或终止补偿或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数约占案件总数的六成。其余案件主要涉及确认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缴纳及待遇等问题。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部分企业存在的用工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劳动关系不清楚等问题逐步暴露,职工打官司的胜算也就增加。”这位人士说,三季度结案的3015件案件中,劳动者完全败诉为335件,占办结案件的11%;劳动者完全胜诉为540件,占处理案件的18%,劳动者部分胜诉的占到70%。三季度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共涉及金额4999万元,其中企业追回的损失700多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另据了解,劳动争议多数发生在民营企业、港澳台及外资企业。三季度我市仲裁机构受理的案件中,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占受理总数的84%,涉及港澳台及外资企业的案件占受理总数的10.5%。
宁波日报记者 汤碧琴 通讯员 寥微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