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住房公积金管委办获悉,根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12月1日起,宁波将在全市实行无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这意味着,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即使没有买过房,只要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租了房子,也能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了。
可半年提取一次
哪些人能享受这个公积金新政呢?市公积金管委办有关人员解释,凡享受本市廉租住房政策、承租本市经济租赁住房、在工作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行政区域(市海曙、江东、江北和镇海、北仑、鄞州区视作同一区域)内无房并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赁自住住房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金。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按照先租后提的原则,可半年提取一次,一次提取最多不超过12个月。需要提醒的是,以前月份未提取的将视作放弃。”该负责人说,当职工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还可按规定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新政还规定,每月可提取金额将根据不同的租赁情形分别确定。”该负责人强调,其中,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职工,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月租金;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后到市场上租赁住房的职工,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租住房屋的月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差额部分;承租本市经济租赁住房的职工,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所租房屋的月租金;其他到市场上租赁自住住房的无房职工,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所租房屋月租金的70%。同时,职工家庭每月最高提取金额由各中心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300元)。
这位负责人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如果你在市场上租了房子,每个月的公积金是800元,月租是1000元的话,那么你每月能提取的公积金是700元;而如果租金是2000元的话,那么你每月可提取的公积金就只有800元或者当地中心规定的最高提取金额。”
这位负责人提醒市民,虽然公积金新政从12月1日开始实施,但支付租金提取月份最早可从今年6月开始计算,“也就是说,12月1日去办理手续的话,能提取今年6月至12月的公积金可提取额度用于支付房租。”
假租骗提将受罚
到哪里办理手续?又需要哪些材料呢?该负责人介绍,职工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届时,除提供本人、配偶身份证、夫妻关系证件(户口簿、结婚证等)、住房公积金支取单、承诺书和实际支付房租的有效凭证(即租金发票)外,还应根据不同租赁情形提供材料。
其中,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职工,应提供“廉租住房租赁合同”;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职工,应提供由县(市、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县(市、区)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或其核定的承租住房证明。
承租经济租赁住房的职工,应提供由县(市、区)经济租赁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经济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其他到市场上租赁自住住房的无房职工,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县(市、区)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或其核定的承租住房证明。
为有效防止“假租骗提”,新政对这一情况作出了比较严格的处罚规定。“职工违反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欺骗提取住房公积金,按照《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六章有关规定,处以提取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并通报有关单位。”该负责人强调,一经发现可疑材料,他们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实地调查。(东南商报记者 林伟 通讯员 成建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