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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模式”破解物业费清欠难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11-03 07:47:01

  中国宁波网讯由于管理和沟通方面的原因,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双方常常为此“对簿公堂”。笔者日前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慈溪市试行司法、行政和人民调解三方联动,有效地破解了这一难题。

  10月30日上午,笔者在慈溪城区的中凯华庭小区亲身体验了一起类似纠纷的调解过程。当天上午,来自慈溪市法院的法官、慈溪市建设局和当地街道的工作人员把纠纷双方请到了当地社区服务中心会议室。一杯茶,使得双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分析问题,化解矛盾。

  中凯华庭4号楼的业主沈师傅说,他家曾在2008年失窃,他对物业公司的安全防范漏洞有意见,因此拒付物业费。在得到物业公司负责人的工作改进承诺之后,沈师傅答应马上支付物业费。他说,作为业主,并非不愿意付物业费,只是想得到更好的服务。

  来自不同部门的三个“老娘舅”,分别就屋顶渗水、小区停车困难、高层水压低、邻里纠纷等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具体解决方案。物业公司承诺改进服务,建设部门表示会监督落实,5位原来拒付物业费的业主,4人当场付清了物业费,1人表示下午付清。原本积累了数年的物业管理纠纷,不到两个小时就得到了化解。

  在现场的慈溪市建设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介绍说,近年来,慈溪物业纠纷增多,并最终演化为业主拒付物业费,这样就会陷入物业费越收越少、小区越管越差的恶性循环。与此同时,法院受理的物业管理民事纠纷案件也逐年增加。

  于是,经过努力,从2007年7月开始,慈溪法院、慈溪市建设局和几家街道办事处联合建立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三位一体”的物管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物业公司提出处理申请后,法院、街道和建设部门快速组织物管企业和欠费业主进行调解。

  “调解成功的,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调解书,当事人要求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的,我们进行口诉立案,在审查调解协议后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不成的,物业公司可以申请支付令或起诉,启动诉讼程序。”专门从事物管纠纷快速处理调解工作的法官鲁裕泉告诉笔者。

  据了解,物业管理纠纷快速处理机制运行以来,慈溪市城区40个小区的物管纠纷得到了处理,物业费清欠率在78%以上。仅今年年初至今,物管企业共收回拖欠的物业费130余万元。

  宁波市建委物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表示,由于这种调解机制的“慈溪模式”切实有效,建设部门将于近日在全市推广。

  宁波日报记者 杨绪忠 慈溪记者站 孙云东 通讯员 王蓓 戎开臣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