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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在全省率先创新实施 出口企业预退税
稿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 2009-11-03 13:07:53

  浙江日报讯当天申请,最快当天退税款就到公司账户——象山在全省率先创新实施的企业出口应退税预退制度,能有效缓解外贸企业短期流动资金困难。截至目前,该县已有16家企业签约,企业普遍反映良好。

  一直以来,由于受退税材料收集审核流程繁琐、出口退税周期过长等因素影响,应退税款积压较多,使企业的资金周转产生一定困难。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外贸企业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对此,象山县政府在外经贸局、国税局等部门深入企业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出口企业应退税预退办法》,自9月29日起正式施行。

  该办法规定,财政部门指定县国资公司在中行象山支行开立账户,并由县财政向该公司账户注资30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中行则为国资公司解决4000万元的贷款授信。申请预退税的企业,须在中行开立出口退税专户,并与国资公司、中行象山支行签订三方协议。在完成向国税部门提交《出口应退税预退申请书》3个工作日内,企业即可在出口退税专户内收到预退税款。在国家退税款正式到账后,由中行象山支行代扣并划转国资公司账户。

  “退税没想到这么快!”宁波富红针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史敏杰对这项制度赞不绝口。日前,他向国税部门申报96.4万元的出口退税,并提交预退税申请书,经审核后企业退税专户很快收到了钱。办税多年的史敏杰坦言:换作以前,这笔钱最快也要30多天才能到公司账户,如退税指标不足的话,到账时间就更长了。

  出口预退税办法的实行有助于改善企业的资金结构,促进外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宁波健鹰针织有限公司是象山的第三大出口创汇企业,今年出口逆势大涨,前三季度出口额超过3200万美元,同比增长近250%。据该公司董事长吴寿国估算,出口预退税实施后,企业流动资金周转率将提高3至4个百分点。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