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企业初次犯了小错,是“铁面无私”地罚款,还是好好劝导希望以后不要再犯?经过一年试行取得良好效果后,昨天,市工商局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不再动辄罚款,而是通过对违规者劝导、警示、告诫,或提前宣传、培训,以及事后回访、征询等工作,使执法更加人性化。
宁海西店镇是全国最大的镇级手电筒生产基地,目前该镇以手电筒为主导产品的企业有500余家,年产值达15亿元。但是,由于产品以外贸出口和通过义乌市场批发为主,再加上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该镇一度成为假冒名牌手电筒的重灾区。据统计,2008年以前,单单手电筒这一行业的商标侵权行为每年就超过50起。
然而,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工商部门试点行政指导后,这种侵权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在发现当地企业有违法苗头时,工商部门及时为企业宣传法律知识,并通过建议、告诫等手段,引导企业规范化经营。到2009年,宁海手电筒假冒侵权行为更是降至5起。
2009年上半年,全市工商经济检查部门发现行政违法行为5683起,这些违法行为基本符合处罚条件,但工商部门根据自由裁量权,对其中2212起轻微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告诫,对情节严重的3471起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正是因为有了这种刚柔并济的执法方法,2212起轻微违法行为有2113起自行得到了纠正,占被行政告诫违法行为的95.6%。另外,工商部门还对186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案中约谈,这些案件大多涉及消费者权益保障,其中172件取得了明显效果。
罚款只是手段,维护有序的市场环境,才是行政监管的目的。经过一年试行,以劝说、告诫、培训、调解等为主要手段的工商行政指导给市场环境带来了切切实实的保障。目前,行政指导这一柔性的监管方式在工商部门全面推广。
宁波日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