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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正式启动
稿源: 中国象山港  | 2009-11-05 10:17:14

  11月2日,由县贸易与粮食局、县财政局、县环境保护局联合设立的的汽车以旧换新一站式联合服务窗口,在宁波市废旧汽车回收有限公司象山分公司(丹西街道城西路93号)首次办公,并顺利完成了我县首个汽车以旧换新审批工作,这也标志着我县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正式启动。据了解,此后,在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时间内,三部门工作人员会在每周一下午两点到四点三十分在此统一受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审批工作。

  “一站式联合服务窗口的设立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方便。”昨天,第一个享受一站式窗口服务的车主这样说。据介绍,如果不设立一站式联合服务窗口,补贴对象需要在废旧汽车回收公司申请汽车报废,再前往县贸粮局、县财税局、县环保局办理审批,还要再返回贸粮局拿相关表格盖章,最后才能到县财税局申领补贴。现在一站式窗口设立后,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只要申请报废,并将新购车辆的相关材料上报到联合服务窗口,就能轻松享受到财政补贴。

  据规定,在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内,将符合以下条件的汽车交给象山县废旧汽车回收公司申请报废,并换购新车的均可享受财政补贴: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不含出租车);与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相比,提前报废的各类“黄标车”。另外,老旧汽车、“黄标车”和新车均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截至11月3日,我县约有40辆报废车辆有意向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财政补贴。(记 者 郭媛媛 通讯员 金美云)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