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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狗肉可要求对方出示狗肉检疫合格证明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11-05 12:49:15

  读者求助

  天气一冷,吃狗肉的人也突然多了起来。昨天,市民韩先生打进本报热线电话87777777反映,说在马园医院南门旁的柳汀新村楼下,最近一段时间有一小店每天上午当街杀狗卖肉,也不知道这些狗是从哪里来的?食用是否安全?

  记者跑腿

  昨天下午,记者在马园医院南门旁找到了那家小店。只见该店主要经营各种腌菜,在门口竖了一块小牌子,上写:“有新鲜狗肉卖,每斤13元。”走进店里面,有一堆已被处理好的狗肉,正放在一个大塑料盆里。

  这些狗肉的质量能否让人放心呢?“狗是我早上刚从海曙大世界狗羊肉批发市场批发来的,质量应该没问题。”店主黄师傅告诉记者,他才卖了10多天,也并没有所谓的每天杀狗,因为狗是市场事先杀好的,他只是隔几天拿来一只现场煺毛,顺带开膛剖肚做些处理。可能有些市民不是很了解,上个星期就有居委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到现场来询问过了。

  记者查询后得知,每年11月中旬至次年4月上旬,是宁波城区狗肉消费的旺季,而狗肉绝大部分来自省外。前几年,市贸易局等部门就开始实行严格的检疫检验制度,对合格的肉品加盖蓝色的检验检疫合格章,同时还在有关菜市场建立了狗肉销售台账,实行市场准入制,严禁死因不明、来历不明的狗肉上市。

  今后市民购买狗肉,如为了更加放心,可要求对方出示狗肉的检疫合格证明。如发现来路不明的,也可以打电话向有关部门举报。

  宁波晚报记者 王霞开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