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上海合轻化工公司起诉余姚市盐务管理局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11-06 07:47:09

  中国宁波网讯 余姚市盐务管理局查扣上海合轻化工有限公司26吨工业盐一案昨日上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瑞法等13位市人大代表旁听了这起行政案件审理。

  上海合轻化工有限公司是注册在上海市普陀区的一家贸易公司,具有合法从事工业盐买卖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资质。但根据《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规定,工业盐由省外调入,由省盐业主管机构统一管理以及实行准运证制度。而该公司销往我省的工业盐未列入省盐产品调拨计划,也没有准运证。余姚市盐务管理局依据该法规规定查扣了这家公司的工业盐。该公司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余姚市人民法院判决败诉后,又上诉至市中院。

  代表们在旁听后对庭审过程的规范性、合法性给予了肯定,并指出,此次市中院依法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是进一步提高司法透明度的重要举措,体现了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代表监督的自觉性。整个庭审准备充分,规范有序,能始终围绕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行政诉讼权利,较好地体现了行政审判的特点。同时,庭审活动也展示了市中院法官良好的职业素养。今后要进一步增强全市行政审判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提高庭审质量,促进全市行政审判庭审的规范化,解决庭审不规范、质量不高、驾驭能力不强等问题。

  宁波日报记者 龚哲明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