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本周,交行相继推出的151天、47天期信贷理财产品出炉几分钟便被抢购一空;工行每周有三款以上信贷类产品,市民也踊跃下单……近来,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凭着“收益略高、风险较低”的优势,成了理财市场的“香饽饽”。
出于信贷结构调整和市场需求的考虑,据银行人士介绍,这段时间,发售的信贷类理财产品在各类产品中占比已超过四成。“一只产品推出一小时不到便脱销的情况不在少数。”多家银行柜面人员告诉记者。
据悉,由于信贷类理财产品的收益率高于银行存款(一般半年期产品预期收益为3.2%左右,一年期约3.6%),且运作多年,尚未出现亏本的现象,因此市场对该类产品相当追捧。
一方面银行通过信贷类理财产品实现“变相”信贷;而另一方面投资者则从中找到可观收益,可谓双赢。
不过,虽然类似产品的违约风险始终没出现过,但不代表风险不存在。理财专家提醒市民,购买此类产品,相当于把资金借给政府、企业,银行面对的违约风险已经完全转移了;此外,以往类似于国开行提供产品回购担保的条款也已不复存在,因此产品一般不承诺保本保收益,一旦发生信用风险,投资者将面临损失。
对此,理财师建议,投资者购买时务必了解清楚产品的投资方向,即信贷资产的转让对象,不妨注意几点。
一是尽量选择信用级别高的贷款项目。一般来说,募集资金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或政府扶持项目(如交通、运输、公用事业等)产品,投资期长,资金回收慢,但风险相对较小;如果有信贷类产品收益过高,则意味着放贷利率较高,不排除这类项目的信用评级较低,风险较大。
二是尽管多数信贷类产品属于非保本浮动利率型产品,但投资者仍可通过仔细阅读产品说明,尽量选择有担保或有保本条款的产品。
三是当前信贷类理财产品投资期限长短不一,市民不妨选择期限较短的产品。理财产品不能提前赎回,选择长期产品的投资者将面临更大的流动性风险。此外,加息预期大于降息预期的情况下,选择利率浮动型信贷产品可避免利率波动带来的投资风险。(记者 崔凌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