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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收费公路新规明年元旦正式施行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11-10 12:43:30

  中国宁波网讯 我省首部《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明年元旦正式实施。该《办法》明确规定,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政府还贷公路在批准的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还清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

  依照该规定,收费公路终止收费的,由省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明确规定终止收费的日期,接受社会监督。收费公路终止收费的,有关单位应当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鉴定、验收,办理公路移交手续,拆除收费设施。

  我市现有普通收费公路项目25个(含独立桥梁1座、隧道3座),计516.49公里,总投资63.12亿元。现有收费站点18个,另有3个项目在相关高速公路收费站代征、4个项目与相关项目合并设置收费站点。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一些公路收费站设置并不合理,一些路段站点过多过密,主要集中在非封闭式公路收费站。根据新规,非封闭式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凡不符合这一标准的,将在省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收费站撤并工作。

  收费公路什么情况下能免费放行?该《办法》规定,因未开足收费车道而造成收费车道待交费车辆严重堵塞的,应当免费放行。

  宁波晚报记者 吴明京 通讯员 梅灵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