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去年9月9日,本报曾经报道了《宁波一小企业与世界五百强打起域名官司》一文,其中讲述了宁波一个小老板与世界五百强之一的通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E照明)争夺一个域名的事件。该事件现在又有了新进展。
这个宁波小老板名叫叶文龙,他在宁波江东开有一个大港丰虎电子经营部,是一个小个体工商户。然而,叶文龙因在2006年注册的一个“www.gelighting.com.cn”网站域名,而被位列世界五百强的GE照明视为“眼中钉”。因为GE照明的公司域名也被注册为“www.gelighting.com”。相比之下,这个域名与叶的域名之间仅差“.cn”。GE照明认为,叶的这个网站,容易引起客户对他们产品的混淆。为此,这家世界五百强企业不惜降低身段,于去年4月,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提起了投诉,要求认定宁波大港经营部域名侵权,并请求判处叶把这域名转让给GE照明。
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的专家组最终裁定认为,GE照明没有提供充分理由,以说明争议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标志相同或相似,且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而被投诉人注册该域名的情况,也不符合“恶意注册”的相关规定,故驳回了GE照明有关域名转让的请求。
然而,域名纠纷却并未了结。
随后,叶文龙又以GE照明在产品上曾使用“www.gelighting.com.cn”这一域名为由,向法院起诉了GE照明。而GE照明则也于2008年12月17日向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再次要求法院判定叶文龙涉嫌对GE商标的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并要求将域名转让给GE照明,要求叶文龙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以及赔偿经济损失等。GE照明在起诉中指出,尽管叶文龙目前已经将相关内容删除,但其网站的内容中,以前确曾包含有GE的商标。
而就在本月初,海淀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要求叶文龙停止利用域名侵犯GE照明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要求叶文龙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10万元。但是,作为GE照明最为迫切的要求——域名转让要求,则又遭到驳回。
宁波晚报记者 周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