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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非法吸储逾4亿陈建明昨被判刑9年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09-11-14 09:20:01

  ■靠经营房产中介发家,曾占有金丰宾馆40%股份,受“张忠军案”牵连案发 ■非法吸储投资房产、炒股、放高利贷,至案发时1.9亿元未还

昨天下午,多名受害人到江北法院等候开庭。记者 林华奇 摄

  出身会计的陈建明精于算计,曾是江北金丰宾馆最大股东之一,在短短2年时间里,运作了4亿多元的公众存款,先后支付了7000多万元的利息。最终,他的算盘打不下去了,1.9亿元借款还不出,东窗事发。

  昨天,陈建明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江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0万元。判决后,法院专门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案件的有关问题向受害人和媒体进行答疑。

  案发

  涉嫌非法吸储落网

  陈建明出生于宁波市江北区的一个普通农村家庭,10天前在宁波市看守所里度过了他的39周岁生日。他的学历是中专文化程度,读的是会计专业,毕业后在江北一家公司当过会计。

  据知情人士透露,陈建明出身会计,很懂财务,善于投资理财,主要靠经营房产中介发家,成了当地远近闻名的富翁。案发前,他是宁波永旺进出口有限公司和宁波永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曾占有宁波金丰宾馆有限公司40%股份,成为该宾馆经营的实际掌控者。

  去年8月开始,公安机关陆续接到市民报案,称陈建明借了他们巨额资金未还,人也跑了。警方调查后,认为陈建明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嫌疑,将其列为网上逃犯。

  同年8月20日下午1点左右,浙江省富阳市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在该市富春街春秋北路27号将陈建明抓获归案,移交到宁波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处理。

  经审讯,陈建明交代了自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调查

  2年借款超过4亿元

  警方和检察机关深入调查后,发现陈建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亿元,涉及单位和个人众多。结合被害人的报案和陈建明公司的财务资料,检察机关经过半年多的艰苦侦查,查实陈建明在短短2年时间里,向60家公司以及多名个人借款超过4亿元。

  从2006年下半年起,陈建明开始利用自己的各种社会关系向社会公众借款,并承诺支付高额利息。他借来的钱主要用于投资房产、购买股票、购买公司股权、借贷给他人以及支付高额利息。

  截至案发时,他尚有19038万元借款未偿还,其间共支付了7576万元利息。

  受“张忠军案”牵连

  陈建明资金链为何断裂?检察机关调查发现,我市近年来发生的涉众型经济犯罪之间具有关联性,一旦上家资金链断裂,下家的资金链也会随之断裂,从而形成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

  宁波宏凯投资公司股东张忠军将非法吸存的资金转借给王伟、徐暮斌、陈建明,而陈建明又将其中部分钱借给徐吉洪和徐暮斌。去年5月,徐吉洪、王伟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相继案发,导致张忠军的资金漏洞难以维持,于同年7月投案自首。随后,徐暮斌(已出逃国外)、陈建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也显露出来。

  今年4月22日,江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陈建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由于案情复杂,多次要求检察院补充侦查。

  昨天下午,江北法院经过多次开庭审理之后,最终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庭审

  罪名成立被判刑9年

  昨天下午2点30分不到,很多借钱给陈建明后血本无归的受害市民来到江北法院,早早地站在刑事审判庭外等候开庭,情绪非常激动。

  在法庭上,陈建明穿着号码为“1978”的黄色囚服,默无表情地站在被告席上,听完检察官补充的两笔借款事实后,他并无异议。

  随后,检察官指控,2006年下半年到2008年7月期间,被告人陈建明在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资格情况下,以个人或其所控制的公司的名义,用借贷并承诺支付高利息的方式,以借款、投资、资金周转为名,向数十名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月息最高达七分半,共计人民币4亿余元。因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应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检察机关提请法院依法予以惩处。

  陈建明依旧是一言不发,对检察机关的所有指控事实均没有异议。其辩护律师认为,陈建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都是用于投资,只因投资失败才还不起借款,并没有挥霍公众的资金。鉴于其系初犯,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罚,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让其早日出狱赔偿被害人损失。

  休庭合议之后,江北法院当庭宣判,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陈建明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0万元;责令陈建明向被害人退赔非法吸收的资金。

  理赔

  可供偿还的财产不多

  随后,江北法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就案件的有关问题向受害人和媒体进行答疑。

  主审法官介绍说,陈建明的财务状况相当混乱,其相关公司的股东变换频繁,与徐暮斌以及其他公司、个人之间相互投资与相互担保情况复杂,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公司又未经清算,无法精确算出陈建明当前所有财产数额。

  法官通过认真审阅案卷,讯问被告人及相关证人,对银行、房产管理部门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后,对陈建明的财产现状进行了初步统计。据悉,陈建明和妻子在孝闻街、天水家园和镇明路上有多套房屋,总价值在1500万元左右,但都有银行抵押;而陈建明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宁波永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曾经占宁波金丰宾馆有限公司40%股份,但据目前了解的情况,该股份已于2008年7月转让给了他人。此外,陈建明仅有3.2万元现金被法院暂扣。

  主审法官表示,陈建明可供偿还债务的财产不多,且上面多设有抵押。陈建明的刑事案件处理完毕后,有关方面将再深入调查,认定各个房产的具体抵押是否有效,分清房产的所有权,再确定具体偿还方案。

  反应

  “让他到我家擦地板也好”

  法院宣判之后,旁听的受害人担心自己借出去的钱再也拿不回来,纷纷向法官询问,陈建明还有多少资产可以归还他们。

  “欠我们的钱怎么办?”杨女士流着眼泪对记者说,她把自己的住房抵押给了银行,借了20万元给陈建明,结果血本无归,生活陷入了困境。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妇拉着记者的手说,她的房子也抵押给了银行,由于还不起贷款,房子已经被拍卖掉了,住的地方也没了。

  “还不起钱,让他到我家擦地板也好!”一些受害人听到陈建明被判刑9年的消息,还不够解气,觉得陈建明害了那么多人,应该让他到受害人家里当保姆,干活还债。

  一位自称是陈建明中专同学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他认识的陈建明并不是坏人,他觉得陈建明实在还不起钱了,怪就怪他胆子太大,借进和借出的钱实在太多了,最终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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