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余姚一顾客买千元假货洗发露得万元赔偿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11-16 12:57:51

  中国宁波网讯 店里明明卖的是假冒洗发露,店堂里却贴着“假一赔十”的承诺!余姚市民宋先生买到一瓶假冒洗发露后,第二天又上门购买了价值千余元的假冒洗发露。结果,他拿到了11330元的赔偿。

  10月15日,宋先生在余姚城区金山路一家小超市以37.5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瓶“海飞丝”海洋活力型去屑洗发露。不料当天使用后,他就感觉头皮发痒。于是,他打电话给生产厂家——宝洁(中国)有限公司反映。厂方认为,其公司生产的海飞丝洗发露使用后不会出现头皮发痒的情况,宋先生极有可能买到了假冒商品。

  第二天,宋先生前去超市理论,结果发现超市店堂里张贴着买到假冒商品“假一赔十”的广告。“当时我特别生气,明明在卖假货,还敢这么做广告!”于是,宋先生花1030元购买了20瓶价格为37.50元/瓶的海飞丝海洋活力型去屑洗发露和14瓶价格为20元/瓶的海飞丝新生深层洁净型洗发露,然后向工商12315投诉,要求现场调查处理,并以该超市承诺的“假一赔十”赔偿经济损失。

  江北工商所工商人员接到工商余姚分局12315的指令后来到该超市,当场将宋先生的34瓶海飞丝洗发露封存。而在该超市的店堂广告上,工商人员也看到了“假一赔十”的承诺。次日,工商所将其中14瓶海飞丝洗发露封样后用快递形式寄往广州的宝洁(中国)有限公司鉴定。鉴定结果,这14瓶海飞丝洗发露均属假冒宝洁公司厂名、厂址以及侵犯宝洁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近日,工商所收到了宝洁公司的鉴定报告书,随后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依法调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和超市的承诺,最后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超市退还宋先生1030元的货款,此外一次性赔偿10300元,合计赔偿11330元。目前,工商部门正对该超市销售假冒商品一事进行立案调查。

  宁波晚报记者 李锋 通讯员 张松高

【编辑:沈严】